道家和道教,本來是有區別的。先秦道家,是以老、莊為代表的哲學派別,而道教乃是東漢形成的一種宗教。但二者又不是毫無聯繫的。
道教創立的時候,奉老子為教主,以老子《道德經》為其主要經典,規定為教徒必須習誦的功課。《道德經》的基本思想是“道”,並把道視為超時空的天地萬物的根源,既有本體的意義,也含有規律的意義,其界屬模糊不清,“玄之又玄”,十分神秘,不同的人可以作出不同的解說。
《莊子》更把道解釋成為:“有情有信,無為無形;可傳而不可受,可得而不可見;自本自根,未有天地,自古以固存;神鬼神帝,生天生地;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,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,先天地生而不為久,長於上古而不為老。”
並謂“黃帝得之,以登雲天;顓頊得之,以處玄宮;禺強得之,立乎北極;西王母得之,坐乎少廣,莫知其始,莫知其終;彭祖得之,上及有虞,下及五伯;傅說得之,以相武丁,奄有天下,乘東維,騎箕尾,而比於列星。”這種以道為萬古常存、得道以後便可以長生久視、成為神仙的思想,為後來的道教所汲取。
道教的基本信仰也是道,它從宗教的角度把道說成是神異之物,靈而有信,“為一切之祖首,萬物之父母”,並與神秘化了的元氣說結合起來,認為道是“虛無之繫,造化之根,神明之本,天地之源”,“其大無外,其微無內”,無形無名,有清有濁,有動有靜,“萬象以之生,五音以之成”,宇宙、陰陽、萬物,都是由它化生的。
道教還把老子看作是道的化身,這種思想在道教產生之前就有了。東漢明帝、章帝之際,益州太守王阜作《老子聖母碑》稱:“老子者,道也。乃生於無形之先,起於太初之前,行於太素之元,浮遊六虛,出入幽明,觀混合之未別,窺清濁之未分”,把老子與道合而為一。道教繼續發揮了這種思想。
《太平經》曰:“老子者,得道之大聖,幽顯所共師者也。應感則變化隨方,功成則隱淪常住。住無所住,常無不在。不在之在,在乎無極。無極之極,極乎太玄。太玄者,太宗極主之所都也。老子都此,化應十方。敷有無之妙,應接無窮,‧‧‧周流六虛,教化三界,出世間法,在世間法,有為無為,莫不畢究。”
傳為張陵(或為張魯)所作的《老子想爾注》,也把老子作為道的化身,稱“一者,道也”,“一散形為氣,聚形為太上老君”。其後《混元皇帝聖紀》又稱:“老子者,老君也,此即道之化身也,元氣之祖宗,天地之根也。”於是老子與道便被神化為眾生信奉的神靈。
道是天地萬物之源,因而作為道的化身的“太上老君”,也就成為“混沌之祖宗,天地之父母,陰陽之主宰,萬神之帝君”。這說明哲學家老子和哲學範疇“道”在道教中已被神化為天上的神靈。因此,信道也就變成了信神,崇奉老子亦即崇奉天神。
修道成仙思想乃是道教的核心,道教的教理教義和各種修煉方術,都是圍繞著這個核心而展開的。道教的命名,也與它的基本信仰有著密切的關係。由此可見,道家思想乃是道教最為重要的思想淵源之一;道家哲學乃是它的理論基礎之一。
《魏書‧釋老志》在談到道教的本源和宗旨時便稱:“道家之源,出於老子,其自言也,先天地生,以資萬類。上處玉京,為神王之宗;下在紫微,為飛仙之主。千變萬化,有德不德,隨感應物,厥跡無常。‧‧‧其為教也,咸蠲去邪累,澡雪心神,積行樹功,累德增善,乃至白日升天,長生世上。”這裏所說的道家,就是指道教。
正因為道教的形成和發展,與道家老子確有不解之緣,所以人們習慣上常常把道教也稱為道家。
先秦道家後來演變為黃老之學。這種黃老之學是以道家的清靜養生、無為治世為主,但汲取了陰陽、儒、墨、名、法各家的部分內容,已不完全是先秦的道家,而是被稱為黃老術的新道家。後來,黃老養生之術演變為道教的修煉方術,奉黃老術的黃老道家便是道教的前驅。
司馬談在“論六家要旨”中,對道家思想曾作過這樣的評述:“道家使人精神專一,動合無形,贍是萬物。其為術也,因陰陽之大順,採儒墨之善,撮名法之要,與時遷移,應物變化,立俗施事,無所不宜,指約而易操,事少而功多。”他所說的道家,就是指黃老道術的新道家。司馬談的這種觀點,被東晉道士葛洪所採用。
葛洪依據司馬談的這種觀點,從神仙道教的基本立場出發,闡述了他的道本儒末、道高於儒的思想,以為道家之教“務在全大宗之樸,守真正之源”,主張“包儒墨之善,總名法之要”,吸收各家之長,來建樹其神仙道教的理論體系。
在修道方法上,他也主張“內寶養生之道,外則和光於世,治身而身長修,治國而國太平。以六經訓俗士,以方術授知音,欲少留則且止而佐時,欲升騰則凌霄而輕舉”。這就是他的“外儒內道”和儒道雙修、內外兩得的兩重人格的本質表現,也是上層化的士族貴族神仙道教的一個顯著特點。
其次,道教還汲取了儒家的倫理綱常思想。這種倫理綱常的核心是“三綱五常”,這是封建社會中最主要的道德規範。
這種倫理綱常思想,是儒家導其源,道教纘其緒,作了繼承和發展。在道書中,雖然很少提到三綱五常的名稱,但宣揚這種倫理道德思想頗力;在宣揚這些倫理道德的時候,往往與它的長生成仙思想結合起來,而且以“神”的威力驅使人們去奉行,這對維護封建社會的倫常和秩序,更容易發揮其特殊的作用。
《荀子‧禮論》提出“禮有三本”之說,認為“天地者,生之本也;先祖者,類之本也;君師者,治之本也。無天地,惡生?無先祖,惡出?無君師,惡治?三者偏亡,焉無安人。故禮,上事天,下事地,尊先祖而隆君師,是禮之三本也。”董仲舒個人則認為“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”,把三綱五常說成是天經地義。
《太平經》汲取了這些思想,提出“人亦天地之子也,子不慎力養天地所為,名為不孝之子也。”並稱:“子不孝,弟子不順,臣不忠,罪皆不與於赦。令天甚疾之,地甚惡之,以為大事,以為大咎也。鬼神甚非之,故為最惡下行也。”
又謂:“子不孝,則不能盡力養其親;弟子不順,則不能盡力修明其師道;臣不忠,則不能盡力共事其君,為此三行而不善,罪名不可除也。天地憎之,鬼神害之,人共惡之,死尚有餘責於地下,名為三行不順善之子也。”
《太平經》不僅繼承儒家旨趣,大肆宣揚天、地、君、父、師信仰的重要,而且還第一次將“天地君父師”合為一體,這在當時儒家的經典中尚未如此,而這正是後來社會上“天地君親師”信仰的由來,其影響尤其深遠。
《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》亦說:諸欲修道者,務必“臣忠、子孝、夫信、婦貞、兄敬、弟順,內無二心。”它特別強調“事師不可不敬,事親不可不孝,事君不可不忠,‧‧‧仁義不可不行。”
《太上洞玄靈寶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經》中,更把儒家的許多封建倫理道德規範都包括進去了,它說:“與人君言,則惠於國;與人父言,則慈於子;與人師言,則愛於眾;與人兄言,則悌於行;與人臣言,則忠於君;與人子言,則孝於親;與人友言,則信於交;與人婦言,則貞於夫;與人夫言,則和於室;‧‧‧與奴婢言,則慎於事。”
這樣,把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的道德規範都講到了,用“忠”、“孝”、“慈”、“愛”、“惠”、“悌”、“和”、“貞”、“信”、“慎”等道德規範來調整各種不同的人與人的關係,比儒家講得更集中,更全面。
先秦儒家思想,到西漢董仲舒為之一變。董仲舒以“天人感應”為核心的宗天神學以及隨之而起的讖緯神學,均為道教直接所吸收,成為道教的重要淵源。
如《河圖紀命符》說:“天地有司過之神,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紀。‧‧‧又人身中有三尸。三尸之為物,實魂魄鬼神之屬也,欲使人早死,此尸當得作鬼,自放縱遊行,飨食人祭醊。每到六甲窮日,輒上天白司命,道人罪過。過大者奪人紀,小者奪人算。故求仙之人,先去三尸,恬淡無欲,神靜性明,積眾善,乃服藥有益,乃成仙。”這類神秘的東西,幾乎原封不動地為後來的道教所吸收,並加以發揮。
其他如“少室山有玉膏,服即成仙”;崑崙山為仙人集聚之所;西王母為賜授仙經、指導修道之神;黃帝原本北斗黃神,即位後即“一道修德,唯仁是行”,最後乘龍上天;五嶽四海和人的耳、目、鼻、齒、髮皆各有神;以及星象預示吉凶之說和召神劾鬼之術,如此等等,均是便於道教利用的資料。
此外,《易學》和陰陽五行思想對道教的影響也是十分明顯的。東漢時的《太平經》就是“以陰陽五行為家”,而魏伯陽的《周易參同契》乃是假借《周易》爻象的神秘思想來論述修仙的方法,對後世道教的影響甚大,被稱為“萬古丹經王”。
此後,以易學和陰陽五行思想來闡發道教的內外丹法的道教學者相繼不絕。
道教也汲取了墨家思想。章太炎先生早就指出過:道教思想是“本諸墨氏,源遠流長。”墨子提倡尊天明鬼,這種思想顯然是被道教所吸收,這方面無須多加說明。此外,墨子還站在小生產者的立場上,提倡自食其力和互利互助。
墨子在《非樂》上提出“賴其力者生,不賴其力者不生”。在《天誌》下又反對“不與其勞獲其實”。
《太平經》亦強調“人各自衣食其力”,反對“強取人物”。
墨子在《兼愛》中主張人與人之間應當實行“兼相愛,交相利”的原則;在《尚賢》下又認為“為賢之道”就是“有力者疾以助人,有財者勉以分人,有道者勸以教人”,只有這樣,才可以使“饑者得食,寒者得衣,亂者得治”;反之,他在《尚同》上說,若“至有餘力,不能以相勞;腐朽餘財,不能以分;隱匿良道,不以相教”那就會使“天下之亂,若禽獸然”。
《太平經》亦強調這種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互利思想,主張有財物的人應當“樂以養人”,“周窮救急”。它認為天地間的一切財物都是“天地中和之氣”所生,應屬於社會公有,不應為私人所獨佔。認為“此財物乃天地中和所有,以共養人也。此家但遇得其聚處,比若倉中之鼠,常獨足食,此大倉之粟,本非獨鼠有也;少(小)內(指帝王的私庫)之錢財,本非獨以給一人也;其有不足者,悉當從其取也。愚人無知,以為終古獨當有之,不知乃萬屍(戶)之委輸,皆當得衣食於是也”。
又稱:“或積財億萬,不肯救窮周急,使人饑寒而死,罪不除也。”有道德的人也應當以道德教人,否則也是犯了“不可除”的彌天大罪。認為“人積道無極,不肯教人開蒙求生,罪不除也。‧‧‧人積德無極,不肯教人守德養性為謹,其罪不除也”。它也反對“智者”欺負“愚者”,“強者”欺負“弱者”,“少者”欺負“老者”。說“或多智,反欺不足者;或力強,反欺弱者;或後生,反欺老者,皆為逆,故天不久佑之。何也?然智者當苞養愚者,反欺之,一逆也;力強者當養力弱者,反欺之,二逆也;後生者當養老者,反欺之,三逆也。與天心不同,故後必有凶也。”
《太平經》的這些思想,顯然都是墨子有關思想的繼承和發展。道教的有些神仙方技和變化方術,也依托墨子。
葛洪《抱樸子內篇‧金丹》記有《墨子丹法》,《遐覽》記有“變化之術”的《墨子五行記》,稱“其法用藥用符,乃能令人飛行上下,隱淪無方”。
《神仙傳》又記載孫博、封衡皆宗墨子,孫博“治墨子之術,能令草、木、金、石皆為火光,照耀數里,亦能使身成火,口中吐火”;封衡自幼學道,有《墨子隱形法》一篇。
葛洪還把墨子列入《神仙傳》,說他外治經典,內修道術,精思道法,想象神仙,後得神人授書,“乃得地仙”。可見,墨子在道教信仰中的吸引力是不小的。
道教在產生過程中,除吸收以上所說的這些古代文化思想之外,還吸收了傳統的鬼神觀念和古代的宗教思想與巫術。
在中國古代社會中,人們對日月星辰,河海山嶽和祖先甚為崇拜,視之為神靈,對他們進行祭祀和祈禱,並由此而逐漸形成了一個天神、地、和人鬼的神靈系統。道教承襲了這種鬼神思想,並將這個神靈系統中的許多神靈作為道教神靈的組成部分。
古代殷人認為,卜筮可以決疑惑、斷吉凶;巫師可以交通鬼神,依仗巫術可以為人們祈福禳災。這種巫術,也為道教所吸收和繼承。
道教對戰國的神仙思想和神仙方術也作了繼承,並有所發展。早在《莊子》和《楚辭》裏,有關神仙思想的言論已屢見不鮮。稍後,在燕齊和荊楚等地均出現了鼓吹長生成仙的方術。這種神仙方術原無系統的理論,後來,這些方士利用戰國時齊人鄒衍所論,終始五德之運的五行陰陽學說加以解釋,從而形成了所謂的神仙家,即方仙道。
秦皇、漢武對此都“莫不甘心”,求之“如恐弗及”,以致“自言有禁方、能神仙”之徒多到“不可勝數”的地步。傳說崇尚方仙道的宋毋忌、鄭伯僑等都嚮往神仙、“形解銷化,依於鬼神之事”。
以後神仙家的神仙信仰和方術皆為道教所承襲,神仙方術衍化為道教的修煉方術,神仙方士也逐漸衍化為道士。
由此可見,道教和我國傳統文化的許多領域,都有血肉相連的密切關係,它的產生,乃是中國傳統文化直接孕育的結果。但從孕育到最後形成,經歷了一個較長時間的逐步衍化的醞釀過程。
早在戰國之末,已有鼓吹長生成仙的所謂方仙道的漸次興起。西漢末年,由於讖緯神學的盛行,黃老學向宗教化的方向發展,隨即又有黃老學與方仙道相結合的所謂黃老道的出現。這些可視為道教的胚胎。不過它仍屬於類似宗教的信仰,尚未正式形成為宗教組織,行其術者一般謂之方士,還未稱為道士。到了前後漢交替的時候,開始出現方士又稱道士的情況。
《漢書‧王莽傳》說:“先是衛將軍王涉,素養道士西門君惠,君惠好天文讖記,為涉言孛星掃宮室,劉氏當復興,國師公姓名是也。涉信其言。”這個鼓吹王涉造王莽反的西門君惠,在桓譚的《新論‧辨惑》中仍稱方士。
又據《後漢書‧祭遵傳》記載,鼓動涿郡張豐造漢光武反的,也是道士:“初,豐好方術,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,以五彩囊裹石繫豐肘云:‘石中有玉玺。’豐信之,遂反。”
《後漢書‧許曼傳》載:“許曼‧‧‧祖父峻,‧‧‧行遇道士張巨君授以方術,所著《易林》,至今行於世。”
《後漢書‧第五倫傳》稱:第五倫“自以為久宦不達,遂將家屬客河東,變姓名,自號王伯齊,載鹽往來太原、上黨,所過輒為糞除而去,陌上號為道士”。這個第五倫看來並不是教徒方士,但因其隱姓埋名於民間,熱心為民眾公共衛生事業服務,經常為他們掃除垃圾,受到人們的尊敬,人們便以為他是道士,遂以道士稱之。說明道士之名在當時已為民間所熟知,而且視為一種尊稱。
當時民間不僅有個別道士的活動,而且開始近於有組織的活動。
如《後漢書‧馬援傳》說:“初,卷人維汜,訞言稱神,有弟子數百人,坐伏誅。後其弟子李廣等,宣言‘汜神化不死’,以誑惑百姓。十七年(指漢光武建武十七年,西元四十一年),遂共聚會徒黨,攻沒皖城,殺皖侯劉閔,自稱‘南嶽大師’。”
同書《臧宮傳》云:“十九年(四十三),妖巫維汜弟子單臣、傅鎮等復妖言相聚,入原武城,劫吏人,自稱將軍。”
同書《桓帝紀》又稱:建和二年(一百四十八)“冬十月,長平陳景自號‘黃帝子’,署置官屬,又南頓管伯亦稱‘真人’,並圖舉兵,悉伏誅”。
從這些起義的組織者相信“神化不死”以及自稱“南嶽大師”、“黃帝子”、“真人”和封建史學家稱之為“妖巫”等事實來看,表明當時民間已有類似於道教的組織存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