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心皈依理求真,
脫俗心性水般清,
金篇良言指迷津,
道由心學自清淨。


萬物萬有,一切由道生,其生滅變化,都是道的作用,如是,宇宙萬物與道密不可分也。


一切由「道」生,道之謂何也?道,是天的天理,人的性靈。


天地萬物本是一理所生,故天有天理,地有地理,人有性理,物有物理。


天,無理不能立;地,無理不能生;人,無理不能存;物,無理不能長。


此即所謂「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。」道離,一切不復存在。


今天,觀芸芸眾生人類走入修道之路,就是要找到生存成長之路。


然,道於何處?如何修得?偈曰:「佛在靈山莫遠求,靈山自在汝心頭,人人有個靈山塔,好向靈山塔下修。」這就是示眾生,修道不在於往外求,須依法起而力行,做自己的佛菩薩。


「仰止唯佛陀,完全在人格,人成即佛成,是名真實現。」壇經亦如是說:「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,離世覓菩提,恰如求兔角。」


因此,道也者,就是行正之謂也,而行正就是修得行住坐臥中的一切正,是圓滿的人格,即為修道。


天地萬物,唯人最靈,天賦予人本性,人有智慧去覺悟體認自性的存在,而知身體力行去顯現仁心本質,光大本性,以達天人合一以証道。


反之,若不知善用慧根,體悟自性的存在,不知人的尊貴難得,不知居仁由義,則離道日遠,不但不能成就人格,終將墜惡道輪迴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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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有許多出馬(道)者,但是這其中有許多問題存在,根據本人經曆及通過對周圍出馬者的觀察,本人覺得大凡出馬(道)者都是一個緣字,這個緣有的是與生俱來的;有的是後天結下的;有的是祖上傳承下來的;第一種緣是很難斷的,因為你是因為任務而降生的,那此仙家只是在後面幫助來完成任務最後回到原神的果位而已;而後兩種緣就當別論了。
 
本人只想針對在出馬(道)者身上出現的一些誤區,簡單的說一下:
我覺得出馬(道)者,在被告之要出馬(道)就應該在心理上和精神上做好准備,以免出現倉促上陣的局面。

在出馬(道)之前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:
 
1、  不要跑堂口,少與堂口人或陰氣重的人接觸。
 
2、  如果允許看一些佛教方面的書,如:誦經,持咒等。這個你自己可以試著來,念一下如果覺得好就進行下去,反之就要停的。
 
3、  要學會面對問題,不要逃避,逃避是沒有用的,只是多受點苦和罪而已,還不如積極的面對。
 
4、  要學會保護好自己身上的仙家師傅,不應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的。如紅、白事情,産房,寺院等等。這是因為有煞氣會對仙家師傅不利的,如果非去不可,我們可以用一些避邪的東西帶在身上,以保護師傅的安全。寺院有許多護法,你身上的師傅並非一位難免會惹事的,那樣就會被扣下的,你會很受罪的。(已出馬的也應該盡量少去寺院的,免惹麻煩,不過出道的就沒有這種問題了,因為出道的仙家都是上方的,大多數都是寺院的護法,他們的修為都很高)。
 
5、  冤親債主的問題。出馬仙和出道仙在對待這個問題上是不一樣的。出馬仙一旦出了馬,他們的所有冤親債主都是有你堂上的仙家來管的,如果那個冤親債主生事,堂上的仙家師傅就會收拾的,不會讓他們來打擾你的;而出道仙在這個問題上,是要通過出道者自己本人來解決的,師傅是不會管的,只有你把這些問題都解決了,師傅才會上前幫助你做事的,同時仙家師傅還會把你以後的災難提到前面來幫助你過完,以免以後生出不必要的事端,等正式出道以後,能專心的完成任務。我就是一個難接著一個難走的,以前我不理解的,突然間有一天終于明白了,我也不知道是哪位點化了我。前後走了三年多的難,從大難開始接連不斷的。我的仙家師傅通過我的接引師傅,告訴我每天必須誦經,我每次去接引師傅那裏,她都要問我誦經的情況,有時我怠了,她就很嚴厲的批評我,告訴我必須堅持,一誦到底。當時很不理解的,現在明白了他們的苦心啊,我真要感謝我的仙家師傅和我的接引師傅。
 
6、  接引師傅的問題。一個品行端正、心地善良、視金如土的接引師傅會讓你一順百順的;一個品行不端、居心不良、視錢如命的接引師傅會把你引向罪惡的深淵,開始你會很順利的,最後會由于功利心太重的緣故而徹底的毀滅。古有:有其師必有其徙。然而在現在這個物欲橫流的時代,想找前一種的接引師是很難的,只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。在一個朋友的論壇中,看到有的出馬者立一個堂子要花上數千乃至上萬元,我真的很震驚!現在的人都怎麽了,我不明白,也弄不懂?!有的出馬仙為人看病打災,竟然也是獅子大開口,幾百、幾千、上萬的要,說是仙家好的。我只問一個問題,仙家要人民幣做什麽啊,只是打著仙家的旗號來為自己謀取私欲的神棍而已,仙家的名譽都敗在這樣的人手中。這樣的堂口也不會興旺太久,只是昙花而已。當仙家師傅都走了以後,有你自己好受的。生死業緣,果報自受。等冤親債主們再來找你的時候,你就會叫天不應,叫地不靈了,只有自己受果報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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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東漢時張陵創天師之道,奉太上老君為教主;東晉楊羲、許谧等開上清派別,靈寶派肇立之初,即奉元始天尊為祖師,此點與天師道、上清派不同。太上老君本為張陵天師道信奉的最高大神,但隨著靈寶派的興起與元始天尊、太上道君的神格確定,太上老君漸退居于三清之第三位,並得到整個道門的認同。
 
  三清之下為四禦,即“太上昊天至尊金阙玉皇上帝”、“南極星主紫微中宮天皇大帝”、“中天星主紫微中宮北極大帝”、“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後土皇地祗”。四禦之後為九真,即“南極長生大帝統天元聖天尊”、“東極青華大帝太一救苦天尊”、“貞明大聖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”、“九天雷祖大帝除災濟物天尊”、“紫微碧玉宮太一大天帝保制劫運天尊”、“六天洞淵大帝伏魔上上太一天尊”、“六波天主帝君普施法潤天尊”、“九天可韓司丈人朱陵度命天尊”、“九天采訪使應元保運妙化天尊”。其下則尚有仙官真人、天師真君以配祭之。

 

  以三清、四禦、九真及三界萬靈組成的神真體系,即是靈寶派乃至整個道教崇拜的神靈,亦是其教派的曆代祖師。這種神、人合一的現象頗為奇特,反映了道教神學中包含著人本主義的理念。在道教看來,虛無玄妙、道的化身——元始天尊、太上道君、太上老君等三界神靈,他們皆時常以具體的形象或世間的聖賢顯現,以親近人們,教化人們,救度人們。而世人只要崇信大道,堅志修持,也有可能由凡人變化成聖人、真人、仙人、神人乃至天神。故衆多的三界神仙中,卻有許多著名高道,聖賢烈士,曆史人物,創教開宗的祖師們,既有如三清、四禦、九真一類的天神,也有如葛玄、陸修靜、甯全真一類的祖師,正是這種人神合一的神學體系,促進了靈寶派乃至整個道教的發展。
 
  道教法術在施行中,法師常口念咒,手掐訣,腳步罡。掐訣和步罡是行法時法師的一兩種基本的形體動作。要了解道法,對這兩者就要有初步的了解。
 
  步罡,全稱踏罡步鬥,又稱步天綱。它是從古老的年代中傳下來的:罡,原指北鬥星杓尾的一顆星,鬥即北鬥,後來又擴大範圍,泛指東南西北中五方星鬥。法師假十尺大小的土地,鋪設罡單,象徵九重之天,腳穿雲鞋,在一片悠揚的道曲中,存思九天,按鬥宿之象、九宮八卦之圖步之,以為即可神飛九天,送達章奏;禁制鬼神,破地召雷。因此道教(特別是正一派)徒行法、修煉,步罡踏鬥都是一種基本功,也是法師基本的形體動作。
 
  一般認為,步罡是從古代的禹步發展來的。但與禹的關系如何又有二說。一種說法,是漢代揚雄《法言.重黎》中說,「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。」李軌注說:禹治水土,涉山川,足得了毛病,所以走起路來是跛的。而民間的巫師多效法禹步。如此說來,禹步最初是模仿大禹治水得下的跛腳。另一種說法,見於《抱樸子內篇.仙藥》和《洞神八帝元變經》等古籍,大意是說,大禹治水時,在南海之濱見到一種大鳥會禁咒術,走著一種奇怪的步子,能使大石翻動,於是大禹模擬其步伐,使成為法術,十分靈驗,因為是禹制作的,故稱為禹步。從這些說法中大致可以看出禹步形成甚早,與古代的禁咒術有關。
 
  禹步的基本步伐是三步九迹,後來擴大為十二迹、三五迹等不同的禹步。
 
  禹步的三步九迹被認為有北鬥之形,所以與踏罡步鬥合一:《金鎖流珠引.三五步罡引》說:「北鬥,就是中鬥。中鬥是星,下變成為九靈,依法走下來,有九個足迹,稱做星綱。」(北鬥者,是中鬥也。下變為九靈,步之九迹,謂之星綱。)所謂九迹,是象徵北鬥七星和輔弼二星。綱,本作罡,原指鬥末一星,後或借指北鬥。稱為綱,或許和將星圖理解成天宇某一區域的綱紀有關。又說,禹治洪水時見鳥能禁咒,學了三年,術成之後踏九鬥,將星配於足下。一般後世理解禹步、步罡與九宮八卦相一致,稱「三步九迹,迹成坎、離卦。」由於星綱種類繁多,且根據法事的內容不斷地編制出新的罡步,所以步星綱或者踏罡步鬥的名目繁多,它往往與掐訣同時使用,為施法時兩種最基本的形體動作,據說至於唐宋時代,步罡與掐訣加在一起已經有七百馀種,真是洋洋乎大哉

  比較常見的罡步:前面說過,罡法或者說綱法種類繁多,但比較基本的則不過數種。東漢正一盟威道有《三五星綱箓》,其中步罡之法有東南西北中五鬥。以後又推衍出二十八宿罡、日月五星綱等。這些都是比較基本的常用的綱法。
 
  鬥罡中最基本的一種稱為北鬥玄樞罡。罡圖只有北鬥七星。正步時以星名為步迹之名,轉身返回時以星君名為步迹之名。二十八宿罡象徵天上的二十八宿--古代中國分天宇為二十八個不等的區域,以相應的星宿標識,稱二十八宿,它們是整個天宇的代表,步之象徵著旋鬥曆箕,蹑行周天。這兩種罡步的示意圖如下:
 
  步罡的基本功能是象徵飛行九天,以及禁制外物與鬼神。罡,又稱為天綱地紀,所以步罡的第一個功能就是依圖步之,更認為已經升九天、過九州,巡曆天下,飛行於仙境。其中比較基本的有河圖大豁落鬥,簡稱為豁落鬥。實際上它就是原來的北鬥罡,北鬥七星加上輔弼二星作罡圖,但采取河圖及所列後天卦位為規範。分冬至後和夏至後用兩種。前者從坎卦起,步至離位;後者從離卦起,步至坎位。河圖九數代表天上九個區域,或九個星宿,凡天英(坎一)、天任(坤二)、天柱(震三)、天心(巽四)、天禽(中五)、天輔(乾六)、天衝(兌七)、天芮(艮八)、天逢(離九)。步時念咒,依次點明所步方位、象徵意義,以及威力所在。比如冬至後步時用咒雲:「鬥要妙兮十二辰,乘天罡兮威武陳,氣仿佛兮如浮雲。七星動兮上應天,知變化兮有吉凶。入鬥宿兮過天關,步六律(按:指音律。古人認為音律與天地運行節律相通,步六律指步伐踩著音律的節奏。)兮持甲乙(按:指天幹,也即時間的變化。)。履天英兮登天任,清冷淵兮可陸沈。倚天柱兮擁天心,從此度兮登天禽。過天輔兮望天衝,入天芮兮出天逢。鬥道通兮剛柔濟,添福祿兮留後世。入窈冥兮千百歲。一陽之後步相隨,豁落神兮除百魅,入在鬥口萬邪避。急急如律令攝。」從這一咒語中我們可以揣見步這罡主要是表示在天上飛行,而且具有消災避邪的種種超自然功能。它和二十八宿罡、日月五星罡等,都表示天上的某一區域或者仙境天府,所以步時都要存想這些場景。比如有一種星珠熠耀罡,有兩種罡法,一式有八步,一式有三步。道士上香時每要步此。步時念咒:「玉清敕素,大梵分靈。元罡流演,星珠冠周。急急如律令敕。」並要存想三境。三境,指玉清、上清、太清境,系三清尊神所居之境。步罡咒中已經點明道士點香燭時等於是將天上的星光移來凡間,那靠的就是步這罡。
 
  道教咒語的特點:咒術不是道教特有的現象,佛教等其他宗教也使用咒語,特別是密宗更以誦咒(陀羅尼)著稱。咒語起源於原始宗教的先民對語言魔力的崇拜,後來成為巫術的核心部件。道教繼承了巫術的咒術並加以發展,同時又吸納進一些佛教咒語,但從總體上來說道教咒語有自己的特點。
 
  道教咒語常常用「如律令」、「急急如律令」、「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」。這是因為道教興於漢代,漢代诏書和檄文中多有「如律令」一語。「如律令」意指按法令執行,在語氣上有違律必究的意味。這種申述法律、政令權威的官方套語,先是被民間巫師所吸收。東漢巫師舉行「墓門解除」(即在殡葬中對墓厭鎮,使人鬼分途,鬼不殃及生人)的解除文,末尾即以「如律令」結束。解除文的簡單句式是:「百解去,如律令!」此類咒被道教所吸收,同時也産生某些變格,主要是嵌入神名。最常見的有「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」、「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」;有的還在其後加「攝」、「敕」、「疾」等字,以表示急急按咒執行不得有誤。
 
  除此之外,宣揚教義的咒語亦多,如金光咒,玉傘聖咒等,易經語言也常成為咒文。
 
  符咒——是一種通靈、修煉的法術,其主要作用是避邪鎮煞、趨吉避凶等的一種方術。
 
  符圖上常見的‘三勾‘就是代表三清(太上老君、元始天尊、通天教主)或三界公(城隍,土地,祖師)的記號。三勾在整個符上代表三清,在敕令及神名之下者代表三界公。下筆書此‘三勾‘時應暗念咒語:“一筆天下動;二筆祖師劍;三筆凶神惡煞去千裏外。”一筆一句須恰到好處,就是所謂‘踏符頭‘。

 

  ‘符頭‘也有敕令,雷令……等等作為符頭,其種類繁多,因教派不同有所差異,一般請神,調兵遣將,多書以‘敕令‘為符頭。如無‘三勾“三清符號時,必須咒日‘天圓地方,律令九章,吾今下筆,萬鬼伏藏。‘即可。
 
  符膽是一張符令的靈魂,是符的主宰,一張符能否充分發揮效驗,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有符膽鎮守其中。書符一般都稱為入符膽,入符膽的意思就是請祖師(神明)鎮座這一張符令之內,把守此符的門戶。一般常見的符膽是‘罡‘字,也有‘井‘字,也有‘馬‘字,‘化‘字等不勝枚舉。然何謂符膽呢?符膽是由一些秘字所組合而成。
 
   符腳 ‘叉符腳‘,用以結束符膽,結束一張符的書寫手續,它也有點極重要的地位。
 
  一般常用之符膽
 
  1、三清符頭,它象征生氣,無中生有之意,又有三才之意有意,暗合人之精氣神,天之日月星,地之水火風。
(1)v一筆天下動(中間)
(2)v二筆祖師劍(左邊) 的`
(3)v三筆凶神惡煞去千裏外罡
 
  2、此符膽名四正公,有兩種寫法。第一種書法,罡十書,表示‘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‘十天幹;第二種寫法罡,表示‘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‘十二地支。(1)四:開天門;(2)一;殺鬼路;(3)蔔:開地府;(4)亠:殺鬼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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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劍

 

法 劍 使 用 的 由 來 : 法 劍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的 法 器 。 劍 是 古 代 中 國 重 要 的 兵 器 。 相 傳 在 黃 帝 時 代 , 蚩 尤 就 在 葛 天 盧 之 山 冶 煉 制 劍 。 戰 國 時 期 又 有 幹 將 、 莫 邪 等 鑄 劍 名 家 的 故 事 。 古 代 制 度 規 定 , 天 子 二 十 而 冠 , 帶 劍 ; 諸 侯 三 十 而 冠 , 帶 劍 ; 大 夫 四 十 而 冠 , 帶 劍 。 隸 人 不 得 冠 。 庶 人 有 事 可 帶 劍 , 無 事 不 可 帶 劍 。 漢 代 的 制 度 , 群 臣 上 朝 , 帶 劍 者 至 殿 階 解 劍 。 至 晉 代 , 才 有 以 木 劍 代 之 , 還 以 金 銀 玉 等 裝 飾 劍 。 大 約 在 南 朝 劉 宋 時 期 ,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就 開 始 使 用 劍 作 為 法 器 。

 

作 用 : 南 朝 時 成 書 的 《 洞 玄 靈 寶 道 學 科 儀 》 中 有 「 作 神 劍 法 品 」 。 內 稱 「 凡 是 道 學 , 當 知 作 大 劍 法 。 齋 戒 百 日 , 乃 使 鍛 人 用 七 月 庚 申 日 、 八 月 辛 酉 日 , 用 好 铤 若 快 鐵 , 作 精 利 劍 , 環 圓 二 寸 六 分 , 柄 長 一 尺 一 寸 七 分 , 劍 刃 長 二 尺 四 寸 七 分 , 合 長 三 尺 九 寸 」 。 制 劍 時 , 「 密 咒 劍 環 之 中 」 , 並 在 劍 身 刻 以 鬥 星 星 象 , 「 分 明 均 調 , 布 滿 劍 身 之 中 」 。 以 此 神 劍 常 置 身 邊 , 恒 不 離 身 , 就 可 以 逐 辟 邪 魔 萬 精 。 隋 唐 以 後 , 道 教 科 儀 中 普 遍 使 用 桃 木 制 作 的 法 劍 , 以 敕 召 天 將 、 破 獄 度 亡 和 驅 邪 鎮 魔 。

 

壇場法器 - 法印

 

法 印 的 由 來 : 法 印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的 一 種 。 中 國 古 代 很 早 就 開 始 使 用 印 。 《 釋 名 》 稱 , 「 印 , 信 也 , 所 以 封 物 以 為 驗 也 。 亦 言 因 也 , 封 物 相 因 付 也 」 。 印 信 當 是 驗 付 的 一 種 標 記 。 古 時 , 印 信 還 有 等 級 規 定 。 戰 國 時 , 君 王 之 印 信 稱 為 玺 , 臣 下 的 稱 為 印 。 《 漢 舊 儀 》 稱 , 諸 侯 王 印 , 黃 金 橐 駝 鈕 , 文 曰 玺 ; 列 侯 , 黃 金 印 龜 鈕 , 文 曰 印 ; 丞 相 、 將 軍 , 黃 金 印 龜 鈕 , 文 曰 章 ; 中 二 千 石 , 銀 印 龜 鈕 , 文 曰 章 ; 千 石 、 六 百 石 、 四 百 石 , 銅 印 鼻 鈕 , 文 曰 印 。 宋 以 後 , 印 又 有 金 印 、 鍍 金 印 、 銀 印 等 區 別 。 晉 傅 玄 有 《 印 銘 》 稱 , 印 能 「 作 信 萬 國 , 取 象 晷 度 , 是 銘 是 刻 , 文 明 慎 密 」 。 早 期 道 教 之 一 的 五 鬥 米 道 區 分 巴 蜀 為 二 十 四 治 時 , 相 傳 祖 天 師 張 陵 就 使 用 「 陽 平 治 都 功 印 」 , 其 功 用 相 當 於 衙 門 公 章 。 齋 醮 科 儀 中 使 用 印 信 大 約 是 從 南 北 朝 開 始 的 。 隨 著 科 儀 名 目 的 繁 衍 , 印 信 的 品 類 和 內 容 也 逐 步 增 多 。 明 代 《 上 清 靈 寶 濟 度 大 成 金 書 》 的 「 靈 寶 印 令 品 」 就 收 有 科 儀 常 用 印 信 四 十 六 種 , 如 「 靈 寶 大 法 師 印 」 , 「 靈 寶 玄 壇 印 」 等 等 。

 

作 用 : 道 教 科 儀 用 法 印 , 有 二 種 作 用 。 一 是 為 洞 達 杳 冥 , 南 宋 金 允 中 《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》 稱 , 「 隆 古 盛 時 , 人 鬼 各 安 其 所 , 陰 陽 不 雜 其 倫 , 故 道 之 用 , 唯 見 於 修 真 煉 本 , 以 致 輕 舉 飛 升 。 中 古 以 降 , 慢 真 日 益 , 正 道 日 晦 , 邪 僞 交 馳 , 上 下 返 覆 , 於 是 出 法 以 救 其 弊 , 表 章 以 達 其 忱 , 付 降 印 篆 以 為 信 志 。 故 用 印 之 義 近 同 世 俗 , 亦 道 運 因 時 損 益 者 也 」 。 例 如 , 「 靈 寶 大 法 師 印 」 就 在 建 壇 前 , 在 科 儀 所 用 一 行 文 書 上 加 蓋 , 以 使 文 書 上 達 天 界 , 下 通 幽 冥 。 南 宋 金 允 中 《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》 稱 通 章 印 用 「 以 此 印 通 誠 祖 師 也 」 。 神 虎 總 印 , 「 七 玉 女 之 名 也 , 用 以 印 招 魂 幡 而 已 」 。 二 是 為 修 道 人 檢 束 身 心 , 《 無 上 玄 元 三 天 玉 堂 大 法 》 稱 , 「 行 法 以 印 , 因 以 檢 束 身 心 。 後 世 無 知 , 故 心 勞 力 屈 。 蓋 古 人 印 心 , 今 人 印 木 , 立 之 法 印 , 以 統 法 職 , 庶 執 印 而 有 所 皈 依 , 下 印 而 有 所 屬 隸 」 。 「 未 悟 之 前 , 須 假 木 印 ; 既 悟 之 後 , 惟 在 心 印 。 故 曰 : 天 有 印 , 則 三 光 皎 然 ; 人 有 印 , 則 神 室 清 明 」 。

 

令牌

 

令 牌 的 來 由 : 令 牌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。 道 教 法 器 令 牌 起 源 於 中 國 古 代 軍 隊 發 號 施 令 用 的 虎 符 。 《 道 書 援 神 契 》 有 「 令 牌 」 項 稱 , 「 《 周 禮 》 , 牙 璋 以 起 軍 旅 。 漢 銅 虎 符 上 圓 下 方 , 刻 五 牙 文 , 若 垂 露 狀 。 背 文 作 一 坐 虎 , 形 銘 其 旁 曰 : 如 古 牙 璋 , 作 虎 符 。 近 召 將 用 令 牌 , 此 法 也 」 。

 

作 用 : 道 教 的 令 牌 多 以 木 材 或 金 屬 制 作 , 長 方 形 , 塊 狀 , 六 面 均 雕 有 或 鑄 有 圖 形 和 文 字 。 明 代 《 上 清 靈 寶 濟 度 大 成 金 書 》 中 有 五 雷 號 令 牌 的 圖 文 。 其 圖 之 正 面 雕 有 龍 蟠 劍 身 , 背 面 有 雷 令 符 文 雲 : 右 令 牌 , 取 雷 擊 棗 木 造 成 , 長 五 寸 五 分 , 闊 二 寸 四 分 , 厚 五 分 。 選 擇 吉 日 , 依 式 造 之 , 四 側 周 圍 刊 二 十 八 宿 名 , 以 錦 囊 盛 之 。 道 士 在 科 儀 行 法 時 , 常 於 儀 壇 上 猛 擊 令 牌 , 以 代 表 天 神 或 者 天 師 , 發 布 號 令 , 呼 風 喚 雨 , 召 神 遣 將 , 或 降 臨 法 壇 , 或 護 送 亡 魂 , 或 驅 邪 鎮 魔 。

 

法杖

 

法 杖 的 由 來 : 法 杖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常 用 法 器 的 一 種 , 亦 稱 策 杖 或 九 節 杖 。 杖 , 原 是 老 人 幫 助 起 立 或 行 走 的 工 具 。 中 國 古 代 亦 以 杖 作 為 王 位 或 軍 權 的 象 徵 , 或 者 作 為 懲 罰 犯 人 的 刑 具 。 東 漢 以 後 的 神 仙 傳 記 中 , 杖 還 作 為 人 屍 解 後 軀 體 的 化 身 。 南 北 朝 時 , 道 教 也 以 杖 作 為 權 力 的 象 徵 。 北 周 武 帝 宇 文 邕 的 《 無 上 秘 要 》 中 有 「 策 杖 品 」 稱 , 元 始 天 尊 有 神 杖 , 「 用 靈 山 太 陽 之 竹 七 節 」 , 上 空 一 節 , 下 空 一 節 , 以 應 天 象 地 。 但 是 , 其 後 多 數 道 書 都 稱 法 杖 有 九 節 。 《 太 平 禦 覽 》 引 《 龜 山 元 箓 》 稱 , 「 冬 三 月 , 三 天 玉 童 , 化 為 老 人 , 手 把 九 節 金 杖 」 。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使 用 法 杖 大 約 是 南 朝 劉 宋 以 後 之 事 。

 

作 用 : 《 洞 玄 靈 寶 道 學 科 儀 》 稱 , 「 凡 是 道 學 , 當 知 九 節 杖 , 輔 老 救 危 , 各 有 名 字 , 不 可 不 知 」 。 杖 之 九 節 , 各 以 星 為 名 , 依 次 為 太 皇 星 、 熒 惑 星 、 角 星 、 衡 星 、 張 星 、 營 室 星 、 鎮 星 、 東 井 星 、 拘 星 等 等 。 道 士 制 作 法 杖 , 「 須 擇 名 山 福 地 , 凈 域 靈 墟 , 用 吉 日 取 向 南 凈 竹 長 五 尺 五 分 , 通 有 九 節 者 , 奉 安 凈 所 , 選 甲 午 、 丙 午 、 丁 卯 或 三 月 三 日 、 五 月 五 日 、 七 月 七 日 、 九 月 九 日 。 將 竹 第 一 節 左 微 曲 一 曲 , 右 微 曲 一 曲 , 於 第 一 節 下 四 面 開 四 竅 , 納 以 四 嶽 內 名 。 於 頂 中 開 一 元 , 安 中 嶽 內 名 。 又 實 以 靈 書 中 篇 , 各 以 蠟 封 固 , 或 專 意 佩 持 修 用 者 , 則 用 五 帝 符 入 杖 中 。 以 黃 紋 之 缯 作 袋 用 , 長 短 小 大 僅 可 容 杖 」 。 在 齋 醮 科 儀 中 , 道 士 使 用 這 樣 制 作 的 法 杖 可 以 召 請 神 靈 或 天 將 , 可 以 按 法 勘 破 幽 獄 。 「 以 杖 指 天 , 天 神 設 禮 ; 以 杖 指 地 , 地 衹 侍 迎 ; 指 東 北 方 , 萬 鬼 束 形 」 。 法 師 在 行 儀 時 , 常 在 九 節 杖 的 第 二 節 下 懸 挂 一 小 黃 幡 , 長 七 寸 , 上 書 有 十 方 救 苦 天 尊 號 及 十 方 玄 化 符 。 王 契 真 《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》 稱 , 法 師 在 破 獄 時 , 注 目 於 杖 , 「 化 策 杖 為 芝 幢 , 龍 頭 虎 尾 之 狀 。 龍 身 光 耀 , 口 含 華 幡 , 靈 風 慶 雲 , 盤 結 於 上 , 光 煥 無 極 」 。

 

 

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用 笏 的 由 來 : 笏 , 又 稱 手 板 、 玉 板 或 朝 板 , 是 道 教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之 一 種 。 中 國 古 代 就 有 笏 。 《 釋 名 》 稱 , 「 笏 , 忽 也 。 君 有 教 命 , 有 所 啓 白 , 則 書 其 上 , 備 忽 忘 也 」 。 意 指 笏 乃 臣 下 上 殿 面 君 時 的 工 具 , 以 笏 為 紙 , 直 書 其 上 , 以 防 遺 忘 。 《 禮 記 》 的 《 玉 藻 》 稱 , 「 笏 , 天 子 以 球 玉 , 諸 侯 以 象 , 大 夫 以 魚 須 文 竹 , 士 竹 本 象 可 也 」 。 「 笏 , 度 二 尺 有 六 寸 , 其 中 博 三 寸 , 其 殺 六 分 而 去 一 」 。 唐 代 武 德 四 年 ( 6 2 1 年 ) 以 後 , 五 品 官 以 上 用 象 牙 制 作 的 笏 , 六 品 以 下 官 用 竹 本 笏 。 三 品 以 上 的 笏 , 前 拙 後 直 。 五 品 以 上 , 前 拙 後 屈 , 後 又 改 為 上 圓 下 方 。 《 輿 服 雜 事 》 稱 , 「 古 者 貴 賤 皆 執 圭 , 書 君 上 之 政 令 。 有 事 , 則 搢 之 於 腰 帶 中 。 五 代 以 來 , 唯 八 座 尚 書 執 笏 者 , 白 筆 綴 手 板 頭 , 以 紫 囊 裹 之 。 其 馀 王 公 卿 士 , 但 執 手 板 , 板 主 於 敬 , 不 執 笏 , 示 非 記 事 官 也 」 。 早 期 道 教 儀 禮 並 無 執 笏 之 禮 , 後 來 受 朝 禮 的 影 響 才 有 用 朝 板 的 。 今 道 教 科 儀 中 仍 有 用 笏 的 。 道 士 之 笏 , 大 多 是 竹 木 制 品 。 只 有 高 功 法 師 仍 有 使 用 象 牙 制 作 的 朝 板 。

 

作 用 : 道 士 在 科 儀 中 用 笏 只 是 朝 禮 。 《 道 書 援 神 契 》 稱 , 「 古 之 公 侯 皆 執 圭 。 《 周 禮 》 有 恒 圭 、 信 圭 、 躬 圭 。 《 禮 記 》 雲 : 士 執 魚 須 、 文 竹 、 木 簡 之 類 也 」 。 因 此 道 教 科 儀 中 用 笏 , 只 表 示 對 神 靈 的 尊 敬 。 「 敬 上 尊 賢 , 貴 不 逾 常 。 用 制 斯 器 , 備 對 遺 忘 」 道 書 稱 , 「 太 上 敕 陵 , 陽 監 受 教 , 稽 首 而 起 , 執 笏 戶 東 , 面 西 而 立 」 。

 

雲铛

 

雲 铛 、 樂 器 名 , 《 元 史 》 說 : 雲 铛 以 銅 為 小 鑼 形 , 有 一 外 架 , 連 有 長 柄 , 左 手 持 , 右 手 以 小 竹 根 鑲 象 牙 珠 擊 之 , 跟 隨 念 經 節 拍 敲 打 , 亦 名 雲 鑼 , 又 稱 雲 璈 。 《 道 書 援 神 契 》 說 : 「 古 者 祭 祀 有 樂 , 此 仿 之 也 , 手 執 者 象 天 樂 , 可 遊 行 而 奏 也 , 故 道 士 用 之 。 」

 

木魚

 

道 教 法 器 之 一 , 用 於 誦 經 敲 打 之 用 , 形 圓 如 魚 , 故 諱 木 魚 。 又 一 種 說 法 , 木 魚 造 形 , 類 似 人 的 頭 形 。 誦 經 的 磬 和 木 魚 配 用 , 磬 敲 響 若 「 醒 」 的 聲 音 , 木 魚 打 下 去 若 「 覺 」 的 聲 音 。 《 無 上 秘 要 》 說 : 「 木 魚 清 磬 , 振 醒 塵 寰 。 」

 

铙钹

 

铙 钹 , 道 場 擊 樂 , 亦 法 器 也 。 《 太 清 玉 冊 》 說 : 「 蚩 尤 驅 虎 豹 與 黃 帝 戰 , 黃 帝 擊 铙 钹 以 破 之 , 虎 豹 畏 铙 钹 之 聲 故 也 。 《 夷 寶 經 注 》 說 : 「 太 乙 救 苦 天 尊 , 跨 九 頭 獅 子 , 其 吼 聲 如 铙 钹 之 音 , 響 徹 地 獄 而 驚 破 之 。 」

 

麈尾

 

麈 尾 , 拂 塵 也 。 古 時 談 道 者 , 取 麈 尾 為 拂 子 , 所 以 指 教 授 聽 衆 也 。 《 晉 書 五 衍 傳 》 : 「 衍 既 有 盛 才 美 德 , 明 悟 若 神 , 妙 善 玄 言 , 唯 談 老 莊 為 事 , 每 提 玉 柄 麈 尾 , 與 手 同 色 。 」 麈 , 獸 之 一 類 , 産 於 甯 古 塔 , 烏 蘇 裏 江 等 處 , 頭 如 鹿 , 腳 類 牛 , 尾 類 驢 , 項 背 類 駱 駝 , 所 以 俗 稱 四 不 像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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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鼓,通神及辟邪之用及醒人振奮的傳訊工具。醮壇多用、扁平手鼓等法器。晨鍾暮鼓原道門之習,藉以說明時間來去匆匆,也警惕人生應當日日振奮。

 

(2)圭簡,也稱朝簡、笏或手板,其長約五十厘米,寬五厘米,厚約五毫米,稍彎,上端略窄,用漆塗飾。古代大臣進宮朝覲,要持笏謁先帝王。如今道教齋醮時也用圭簡,法師兩手相合,恭執圭簡於胸前,以謁見三清、玉帝等神靈。

 

(3)法尺,長約卅厘米,寬約二厘米,厚約一厘米的木尺,主要功能是去除不詳及逐鬼。法尺通常用在道教齋醮法事上,形狀面刻有尺度、繪有吉祥圖案,如葫蘆等。另外,形狀四棱的天蓬尺是發揮天蓬神的辟邪力量的法器,他比法尺更有威力。古人認為,度量衡講究「規矩」及「合法」,且具有驅魔的力量。尺則被廣泛利用在信仰活動,僅次鬥。道士利工匠也以魯班尺、文公尺、丁蘭尺等作為計算凶禍福。

 

(4)法繩,也稱法鞭,俗稱法索。法繩是一條長鞭,木納刻有蛇頭或龍頭,其上栓有長約一米的麻繩或綿繩,構成龍身龍尾或蛇身蛇尾。法繩多為法師驅逐惡靈、鞭撻惡靈及辟邪之用,及傳旨時使,至於道士施行法術時也使用法繩。

 

(5)法劍,又稱寶劍、劍或七星劍,長約六十厘米,有鐵製和桃木製兩種,古代道士有佩劍的規定。鐵製綱劍劍身兩面各鑲有北鬥七星圖案,七星劍一般是兩把合一,可合起來使用,稱為合劍;也可兩手各握一把,稱雙劍。七星劍是斬殺惡靈的有力辟邪法器。至於桃木劍(桃劍)劍身畫有符咒,多用來驅魔,威力強大。

 

(6)筶,也稱珓或教,有以青銅製成或木製,不過通常是以竹根削成半月形,塗成紅色的蔔具。其長度各異,較合規格的長約三厘米,寬約二厘米,凸面有十五級橫線,據說十二級代表十二時辰,其他三級是三界。筶形如半月形,後面凹,平面有個小洞,以便穿上紅繩。一條紅繩兩頭各穿一個,成為一雙,紅繩上頭打個結。筶兩個一對,平面為陽,凸面為陰。在神靈前祈禱時,將筶擲在地上。若一雙筶一陰一陽,則是聖筶,意思是神表示加納或肯定;若兩個平面則是笑筶,表示冷笑,即無。但若兩個凸面是伏筶,表示神生氣,即否定。筶是用於判定鬼神意向的最簡單方法,在所有的祭禮都經常使,在儀式進行,可用筶不停占蔔神意。

 

(7)法印,道教對刻法之質料非常注重,多是木刻,但木質刻要尋穴霹棗木為佳。青銅印也有不少人使用,印上的字幾乎都是神仙稱號;如「道、經、師」,總稱「三寶」,即代「三清」的傳承。「三清」是道教最高的尊神,即是元始天尊、靈寶天尊、道德天尊的聖號,其他的神仙各有各的仙號刻印及道法的印璽。

 

(8)手爐,源於古代灌獻禮所的用圭瓚。醮壇儀式的發爐,即是道士執手爐燃香,以行祭儀。

 

(9)龍角,又稱靈角、號角等,製造的材料包括牛角、錫角及鋁角三大類。角身刻有北鬥七星和南鬥六星、或刻日、月二字。龍角在古代戰爭中作號角,如今是醮壇法器,具有招神驅邪雙重作用。

 

(10)令牌,源於古代軍隊的虎符或稱雷令、五雷牌。此牌用棗木造,以雷辟棗木刻令牌為佳。令牌的孤頂刻有「風雲雷電雨」,平底刻有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。其正面刻有「雷霆號令」;左邊刻有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;右邊刻有鬥、牛、女、虛、危、室、壁;背後刻有龍盤七星劍,其意「總召萬靈」;兩側刻有奎、婁、胃、昂、畢、觜、參、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張、翌、軫,共為天上廿八宿的名稱。兩旁刻有「天聲天聲震動雷震」及「霹靂一聲隨令降臨」。其形狀特徵是上圓下方,象徵天地,是召集神靈的最神聖法器。

 

(11)帝鐘,也稱三清法鈴、法令,形如吊鐘,黃銅製。道教的法鈴有柄,特點在柄端,稱為劍,呈「山」字形,三根並列的突出尖刺象徵三清。帝鐘具降神利驅魔雙重作用。道士手握帝鐘搖動,發出叮呤叮呤搖鐘的聲音,齋醮科儀不可少的重要法器。

 

(12)木魚,其形圓如魚,故稱木鼓,醮壇誦經敲打之用。木魚分大小兩種,大木魚置於桌左側,與鐘磬相對,小木魚在法事中握在手中敲打。

 

(13)水盂,在道教儀式中用於盛聖水容器,俗稱淨水碗,黃銅製或竹製品。水盂的口稍窄,形如矮胖壺,也有呈大口的如茶碗形。醮壇法事,道士左手端水盂,右手持小柳枝或帶葉小花枝,其浸入聖水中後,在道場上到處灑遍淨壇。由於道教所有的儀式特別注重清潔,所以淨壇的水盂也是主要法器。

 

(14)淨板,原義是奉三清的敕旨,是用來發施號令的法器。淨板小而硬的長方形木塊,分為三層,底平面,最上的一層最小而微隆起,方便手持。淨板與過去法官所用的驚堂木或講評書人使用的醒木相同。在奉行儀式過程中奉旨始終放在桌上 ,是供道壇道士使用的法器,以拍桌威嚇惡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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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岳真形图以嵩岳居中,左一为华岳,左二为衡岳,右一为泰岳,右二为恒岳。据《藏经》记载 : “五岳之神,分掌世间人物,各有所属。如:泰山乃天地之孙,群灵之府,为五岳祖,主掌人间生死贵贱修短;衡岳主掌星象、分野、水族鱼龙;嵩岳主掌土地、山川,牛羊食嚼;华岳主掌金、银、铜、铁,飞走蠢动;恒岳主掌江河淮济,四足负荷等事。”《抱朴子》曰:“修道之士,栖隐山谷,须得五岳真形图佩之,则山中魑魅虎虫,一切妖毒皆莫能近。”由此得知,在家具上雕刻此图的目的除装饰美化外,还有为了驱魔避邪,以求居家安乐、永保吉祥的含义。

   

泰山如坐、华山如立、恒山如行、衡山如飞、嵩山如卧,中国传统的五行说以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表示方位,并以此五形揭示世间万物,生生不息的自然规律,并通过其具象表现图腾膜拜,免灾致福。
家有五岳真形图,能避兵消灾免其凶逆,人欲害之者皆反受其殃。
盖谓佩五岳真形图者,能得长之道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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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新送舊又一年,
求道學道莫遲延,
歲月無情催人老,
世景虛華似雲煙,
何須浪費窮追逐,
反省過去莫迷顛,
終了空回實可憐,


捨得為道迎新年。 
花開花落又一年,
歲月流轉似雲煙,
功過幾何知省思,
早棄塵埃登聖天。
知錯能改可稱賢,
路上庶民莫徘徊,
前因後果今覺悟,
悟得真道現慈蓮。

 
時間過的真快,一轉眼,戊子年又將過去,俗云:「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」,如今三百六十五個日子裡,經過了多少喜怒哀樂的事,但,不知是否真的有長了智慧?值此歲末之際,應好好的省視,莫讓一些塵俗劣習一年帶過一年。
 
修者眾生立宏願,修己渡他以圓滿大同境地,此路艱辛,須堅持而行,才能圓滿自己,引渡他人。
 
今,世態炎涼,仁義倫理綱常已失,斯時迷惘與朦朧,心口言非,浩然義氣失,正氣無聲聞,眾迷昧不明事,人心不古月難顯,今只蒼煙雲渺飄,受輪迴,長聲嘆,苦境牽熒夢中淚滿衫,不知精進,聲聲無奈又如何,


呼喚眾生早醒悟,眾諸修者法輪轉,引渡有緣登覺路,醒悟炎涼紅塵景,秋冬逝如江,轉換世無情,盡在聖道法語醒化中;假假塵海世,落花流水去,而今言諄諄,唯盼眾生能體悟,反省醒前非,莫再徘徊十字口嘆歲終。

 
而今苦口婆心勸世人,法門敞開迎緣人,參學悟道塵埃脫,前非應隨歲月拋,靜心潛修見原來。語重心長用心悟,珍惜今生得此身,莫讓歲月空轉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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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從出生到年邁,一路上都活在學習的環境中,從學習中得到知識、技能,用以活命之資糧;


然而,一個人,如果只有學習謀生的知識與技能而缺乏內在的素養,這些外在的知識與技能或許就成了人生的罪業之源,所以一個完整的人,必是內外兼修,由裏及表,和諧統一。


心態和素養就像是人生的內功,內功修好了,外功(知識、技能)才會發揮強大的功能──利人利己,創造自己美妙的人生,造福社會人群。


用老子的一句話來闡述人生的兩個面那可真是貼切。老子說:「為學日益,為道日損,損之又損,以至於無為。」


為學日益是說:當你學習身外知識與技能的時候,你會感受到天天有進步,有收獲,因為這是外在的功夫,可見可衡量的東西。


然,為道日損,這是內修的功夫,同樣也可有行為表現,但這行為表現之源頭卻是無形德性的增長,使之清楚明白自己的人生。


因,學道,就得天天甩掉一些東西,天天有損。


一些觀念甩掉了,一些積習甩掉了,甩掉的是舊框框,舊思惟,舊陋習,產生的是輕鬆自在的心境。
損失的是過去,得到的是未來。


所以說:「為學」是外在的學習功夫,「為道」是內在德性的修煉。


如果我們的一生為了名利而將所有的東西形諸於外,忽略了內在的素質,沒有良好的心態,那我們的一生將是殘缺不全的,殘內而堅外,所行所為就容易走偏,也很容易陷入愁雲浮沉之中,造孽之地。


至此的人生,不只是自己沒有光明磊落的人生,也讓別人產生困擾、不安,這就是禮記中的經解:「易之失,賊‧‧‧‧‧‧‧潔靜精微而不賊,則深于易也。」


是謂一個通曉天文地理的人,一個未卜先知的人,如果他的心思不正,那別人就要大禍臨頭了。


所以,知識、技能固然重要,其內德之修持更不可廢。


居心不良之人,其知識越多,做壞事的本領就愈大,於是就「易之失,賊!」清靜精明,細緻入微而又不悖正道,才能昇華自己,造就社會大眾。


人,為了生活、生存,須不斷的學習,擴展知識與技能,在這同時更須要有「德性」之修習持煉,


將外在所學的知識、技能內化為德性行為之表現,發揮上天所賦予的功能,造福他人,成就自己,是為內外兼備,福慧雙修之智者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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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學道唸彌陀,
真實法相不執著,
覺悟萬相非真相,
本無一物見彌陀。


學道修性,是為了脫生死,証道成聖成佛,但「佛、聖」是何謂?是覺悟的人,也就是言之今之修持要能悟而覺,以覺心治妄心,以証聖成佛。


覺悟又何為?妙法甚多,亦即入道之門很多,由各自因緣而定,只要不執相,正道皆是妙法,凡有執相者離道就日遠矣。


試略提一些精進妙法供修者參研:


一‧以忍辱度瞋恚


世間本是因緣生滅,眾生都承業而來,因此,世上不如意難盡人意的事、物十有八九,修道須能悟此理與其根本,用平常心看待人、事、物的生滅、得失,用忍辱心來化戾氣與怨怒,如此,才不會讓外在事物的變化而干擾修道之心緒,才能獲得圓滿。


二‧以禪定度散亂


初入修門,往往雜念叢生,妄念紛飛,雖身已入修門,然心卻無法定下,思緒此起彼落,心一直徘徊於修門之外,因此,應藉由禪坐來除掉妄心。禪坐以右趾押左股上,名單跏跌坐,能雙跌更好,身體要端正,不動不搖。二手仰掌,右按左上,二大姆指頭相頂住,安於肚臍下。兩目半歛或閉。舌抵上顎。坐時腰帶等束身之物,一併放鬆使身體鬆弛。下座時,雙手揉擦發熱,擦揉臉部及兩腳以使氣血活絡,然後才離座。


三‧以智慧度愚痴


人之所以煩惱、疑惑,是因慧性不明,修者須了悟,智慧勝於神通,它能超越時間與空間的束縛而來去自如,慧命才是真我,它是永恆不滅,慧命燈亮自能化除愚痴離苦得自在。


四‧以持戒度放逸


戒是良師益友,時時提醒修者,是一面鏡子能讓自己看見毛病而警惕不犯錯,持戒是防非止惡,人能止惡行善,則必心安理得俯仰無愧,故無熱惱而得清涼,所以戒又名清涼。


修行法門千百樣,各隨因緣,然無論於何處,皆不可執相,不可起分別差異心,各法亦隨因緣而生滅,因此,修道者持法而修須持之以恆才能成就,是頓悟也好,乃須經過一段漫長歲月的潛修,恆心才是成就聖業法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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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問:「從何而來?又往何處去?」


孔子曰:「不知生,焉知死?」


其實這一切,無論是何處來?或是何處去?都是一個「因緣」,有了成就今生為人的「因」,才有今生的人身,也有今生的人生意念與行為的「因」而成就了日後歸去之路,


「因」,正是人生來往的主導者,種善因則往善路歸極樂,種惡因則往惡道歸去。


人生有著喜怒哀樂的遭遇,相信我們都期望只有喜樂而不要怒哀,然,人生之路既是由「因」來主導,那麼所期待的是什麼,就須種下那個「因」,自然就能達成所期盼之地,這就是「道」之循環,


人,本道而生,就須依道而行,內心修持,自我修養,誠意正心,以求清澈本性能彰顯,去黑暗進光明。


老子說:「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」


人是自然界中四大之一,人效法地,地效法天,天效法道,道純任自然,道本自然,人能處之於自然之中即為依「道」而行了,是為修持增慧也。


人,從出生的那一刻起,就得開始趕路。但,曾走過的路卻一直消失於歲月的巨輪下;然,路始終在腳下,路向未來延伸,知道方向的人,在人生的歲月中,知道自己的位置,他不會迷失,他清楚知道將往何處去。


相反的,不清楚方向的人,對自己混沌不知,迷失於十字路口,何去何從,恐懼不已。


知道自己的位置的人,他能掌握自己的「因」,種下諸多「善因」籽,法自然以成道,讓自己朝著喜樂之境前進。


而不清楚方向的人,他不能掌握自己的「因」,隨波逐流,刻意追求而種下種種「孽因」元素,不知「道」是自然而存,所以離自己所期盼的喜樂之境就越走越遠了,終入黑暗之路。


迷失,讓自己茫然,找不到自己的位置,是因自己缺乏覺察和自省,在忙碌的爭奪的日子裡,是多麼的緊張、疲憊,


不妨沉澱一下思緒,把自己的腳步拉回到自然的軌道上,看見自己,認識自己,找到了自己的位置,本乎自然而行,就不枉此趟人生路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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